中国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中国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

.
中国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各等级称号评定的有效累计分值
(一)大师级称号(运动健将)
1、特级竞钓大师:仅限一级竞钓大师在大师晋级赛中获得晋级资格(第1名);
2、一级竞钓大师:二级竞钓大师4年内积分满2500分,或在大师晋级赛中获得晋级资格(1-3名)的;
3、二级竞钓大师:**竞钓大师3年内积分满2000分,或在大师晋级赛中获得晋级资格(1-3名)的;
4、**竞钓大师:一级竞钓高手2年内积分满1500分,或在大师晋级赛中获得晋级资格(1-3名)的;
(二)高级称号(一级运动员)
1、一级竞钓高手:二级竞钓高手5年内积分满900分
2、二级竞钓高手:**竞钓高手4年内积分满700分
3、**竞钓高手:一级竞钓能手3年内积分满500分
(三)中级称号(二级运动员)
1、一级竞钓能手:二级竞钓能手4年内积分满400分;
2、二级竞钓能手:**竞钓能手3年内积分满300分;
3、**竞钓能手:一级竞钓手2年内积分满200分;
(四)初级称号(**运动员)
1、一级竞钓手:二级竞钓手3年内积分满200分;
2、二级竞钓手:**竞钓手2年内积分满100分;
3、**竞钓手:注册运动员1年内积分满50分;
运动员在评定某一等级时,所依据的累计分值,参与分不得超过20%。
二、 赛事类(级)别
1、特级类:社体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最高级比赛(大师晋级赛)。
2、第一类:社体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主办的全国性高级比赛(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全国垂钓俱乐部挑战赛总决赛,全国钓鲫精英赛总决赛等)。
3、第二类:社体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及综合性运动会钓鱼比赛(全国钓鱼锦标赛分站赛、全国垂钓俱乐部挑战赛预选赛、全国钓鲫精英赛预选赛,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等)
4、第三类:社体中心主办(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的全国性单项比赛。
5、第四类:社体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认可的其他全国性比赛。
6、第五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或体育局主办的综合运动会中钓鱼比赛和专业钓鱼比赛(省级届赛、省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等)
7、第六类: 省级体育局或钓鱼协会主办的钓鱼比赛(含单项,省级邀请赛、大奖赛等)。
8、第七类:省级以下的钓鱼比赛(地、市、级届赛、全民健身运动会、邀请赛等)。
三、各类(级)别比赛的分值分配
四、各类(级)赛事国家级、国家一级裁判员比例:以上七类别赛事,国家级、国家一级裁判员占全体裁判员人数比例为:
特级类:国家级裁判员不低于100%
第一类:国家级裁判员不低于80%
第二类:国家级裁判员不低于50%
第三类:国家级裁判员不低于40%
第四类:国家级裁判员不低于20%
第五类:国家级一级裁判员不低于50%
第六类:国家级一级裁判员不低于30%
第七类:国家级一级裁判员不低于20%
五、运动员参与分:运动员参加各类别赛事(大师晋级赛除外)均可获得参与分,其中一类赛事为50分;二类赛事为40分;三类赛事为30分;四类赛事为20分;五类赛事为15分;六类赛事为10分;七类赛事为5分。
六、 个人、团体分值的界定
1、设有个人多项、个人总成绩、团体成绩的赛事,运动员个人所获得名次分,仅以个人总成绩有效,其对应的分值按100%获得;其他成绩无效。
2、仅设团体成绩的各类赛事(如俱乐部挑战赛),运动员个人的积分按各类别赛事积分标准的70%获取。
七、 剩余积分
运动员一旦评定一个技术等级,扣除对应分值后,剩余积分累入高一等级称号的评定分值。
八、解释权
《中国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附:
大师晋级赛说明
1、参赛人数:大师晋级赛仅限已获得“大师级”称号的**、二级、一级竞钓大师。总数不超64人参加。
2、晋级设定:在大师晋级赛中获得晋级资格(1-3名)的,直接按序晋升一个级别;
3、停赛制:扣除当年度一级竞钓大师晋升特级大师人数,增加当年度新晋级的**垂钓大师人数,再累计全国三至一级大师的人数总和,超过64人时,排名最后的若干名垂钓大师,不得参与新一年度的大师晋级赛(即停赛一个年度的大师晋级赛)。